关于规范农村地区快递末端服务禁止违规收费的通告
日期:2025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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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快递末端服务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禁止不合规不合理的取件收费行为,促进行业诚信经营、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快递暂行条例》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,现就有关规范要求通告如下:
一、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、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,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。
二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寄件人约定的投递方式进行投递。
三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不能提供服务的建制村、社区等区域,应当以醒目的方式提前告知寄件人。
四、不得以超过派送范围或经营困难等为由,强行向收件人加收快件派送费;收件人自取快件时,无正当理由不得向收件人收取额外运输费或保管费,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(货到付款的除外)。
五、用户在领取快件时,如发现快递业务经营者存在违规收费行为,损害用户合法权益,请拨打邮政业消费者投诉申诉热线“0551-12305”反映情况,或拨打“12315”、“12345”热线进行投诉举报。邮政管理部门核实后将依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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